
為了進一步推動中國漆畫藝術的發(fā)展,鼓勵和繁榮漆畫藝術創(chuàng)作、展示和交流,促進中國當代漆畫的藝術創(chuàng)新、學術積累,彰顯民族文化,創(chuàng)作出更多具有中國特色、中國風格、中國氣派的優(yōu)秀漆畫作品,推出當代漆畫名家新作,中國美術家協(xié)會決定在江西省南昌市舉辦“第四屆全國漆畫作品展”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展覽名稱:第四屆全國漆畫作品展
二、主辦單位:中國美術家協(xié)會、南昌市人民政府
承辦單位:中國美術家協(xié)會漆畫藝術委員會、中共南昌市委宣傳部、南昌市文學藝術界聯(lián)合會
協(xié)辦單位:江西省美術家協(xié)會、江西省美術館、南昌市美術家協(xié)會
三、展覽組委會:
名譽主任:劉大為
主 任:徐 里、馮健親、郭 安
副 主 任:丁 杰、龍和南、姚燕平
秘 書 長:李永清、趙 軍
副秘書長:梅啟林、付長庚
委 員:(按姓氏筆畫排序)
楊金星、陳圣謀、丁磊明、王向陽、張斯棟
陳彥河、咸 懿、賀 絢、黃小華、雷麗紅
展覽辦公室主 任:咸 懿、王向陽、張斯棟
展覽辦公室副主任:賀 絢、丁磊明、陳彥河
展覽編輯:楊 雷、潘奕霏
四、評選委員會由中國美術家協(xié)會在中國美術家協(xié)會評委庫中遴選專家組成。
五、展出日期:2016年12月
六、展出地點:江西省美術館
七、展出規(guī)模:本次展覽展出入選作品200件。
八、作者待遇:
1、該展評選出的入選作品的作者具備申請加入中國美協(xié)會員的一次條件。
2、畫展將出版《第四屆全國漆畫展作品集》,每位參展作者均可獲贈一本。
3、組委會向參展作者頒發(fā)證書。
4、所有參展作品原則上于展覽結束后一個月內退件。
九、參展要求:
1、凡在2014年第十二屆全國美展后創(chuàng)作,未參加過全國性展覽的漆畫作品均可投稿,題材、風格、形式不限。作品規(guī)格包括外框長寬均不得超過2米,所有選送作品請自備合適牢固外框。
2、初評:參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至3張(10寸)參加初評,照片背面請用正楷填寫作品題目、姓名(以身份證為準)、畫芯尺寸(高×寬cm)、詳細通訊地址、郵編、身份證號碼、能即時聯(lián)系的電話。照片于2016年10月20日前(以收到地郵戳為準)快遞寄至收件地址:南昌市文聯(lián)文藝部“第四屆全國漆畫展”組委會展覽辦公室(南昌市紅谷灘新區(qū)紅谷大廈A座9樓929室)。郵編:330038,收件人:林繼敏、潘奕霏,電話:0791—83986933、15070850199。
3、復評: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件參加復評(送原件時間另行通知)。復評作品寄送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大道1978號江西省美術館。郵編:330000,收件人:陳彥河、潘奕霏,電話:0791-82075910、13870094253/15070850199。
4、評選結果將及時在中國美協(xié)網(wǎng)站公布,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復評落選作品全部退件。
5、初評投遞作品照片,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復多次投遞,中國美協(xié)將視為無效稿件取消參評資格。
6、參展作品一律為作者原創(chuàng)作品,嚴禁使用高仿、抄襲、復制自己作品參展!2016年中國美協(xié)將啟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(tǒng),與歷屆展覽中參展作品進行排重,凡重復的作品一律取消參展資格。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,作者自負,并在中國美協(xié)網(wǎng)站進行公告,取消其參展資格。
7、本次展覽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參展資格(含合作)。
十、主辦權: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、研究、攝影、錄像、出版及宣傳權。
十一、凡送作品參評、參展作者,應視為已確認并遵守征稿啟事的各項規(guī)定。
十二、展覽信息可登錄www.caanet.org.cn(中國美術家協(xié)會網(wǎng)站) 查看。
第四屆全國漆畫作品展組委會
2016年6月